优化营商环境 打好电子烟整顿“组合拳”
2023-11-27 16:20:31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杨绍银 | 作者: 徐盼盼 | 点击量:8009         
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徐盼盼)近年来,电子烟以新奇丰富的口感,颇具时尚感的外观,以及“健康吸烟”“戒烟神器”等营销外衣,正在被越来越多的人群追捧。与此同时,“电子烟”的生产、销售等环节因缺乏有效监管,不仅假冒、伪劣泛滥,还极易成为毒品的“藏身”之处。近日,沅江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非法经营电子烟案公开开庭审理,检察干警走进社区、市场、公园,同步开展了以“拒绝电子烟,远离烟毒”为主题的普法宣传。

2022年9月至2023年4月12日,冷某、王某等人在未取得烟草专卖生产、批发、零售许可证,也未获得注册商标所有权人深圳爱某某公司授权的情况下,购进大量香精烟油、电子烟套料和假冒的爱某某品牌电子烟的包装盒,组织人员进行组装、加工成成品电子烟后销售,销售金额达2000余万元。经鉴定,涉案电子烟均为伪劣产品。

现场,检察干警向市民们赠送《拒绝电子烟》科普读本,详细介绍了“三无”电子烟的特征和危害,提醒市民朋友们自觉抵制“上头电子烟”,助力营造平安和谐无毒的良好社会环境。

随后,该院干警前往辖区内多家商超、烟草零售店,向从业人员讲解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,提醒从业人员提高警惕加强防范,做到不向未成年人进行烟草销售对发现的非法制造、加工、销售电子烟的违法行为积极举报。

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,无相关许可证明,不得经营烟草专卖品。同时,卷烟、雪茄烟、有包装的烟丝以及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必须使用注册商标,未在中国核准注册的,不得在中国生产、销售。

生产者、销售者应提高法律意识,充分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,切勿因一时贪念实施非法经营,侵犯他人商标等不法行为,否则必将受到法律惩处。

沅江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打造知识产权专业化司法保护,立足办案提升知识产权综合保护质效,推动构建知识产权刑事、民事、行政、公益诉讼“四合一”保护格局,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,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强司法保障。

责编:杨绍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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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湖南法治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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